《會計繼續教育規定》的適用范圍是什么?
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
-
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
國家機關
企業
事業單位
社會團體等組織 -
無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
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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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教育目標
更新知識
拓展技能
完善知識結構
提高能力素質
向導會計繼續教育介紹
向導學校為北京市成財政局指定會計繼續教育培訓單位。
根據京財會(1997)137號文件規定,會計人員每年應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一次作為會計年檢的依據。取得會計證當年不用繼續教育。
根據財務局有關文件規定,凡持有會計證(會計從業資格證)滿一年人員每年必須參加必要學時的繼續教育。
向導學校為北京市成財政局指定會計繼續教育培訓單位。
根據財務局有關文件規定,凡持有會計證(會計從業資格證)滿一年人員每年必須參加必要學時的繼續教育。
向導學校為北京市成財政局指定會計繼續教育培訓單位。
向導教學內容
財政部規定課題內容
企業會計準則,新企業所得稅法、企業財務通則、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指引、小企業會計準則、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、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。